您好,欢迎来到哪些网!
[全国]

美容皮肤科诊所的申请要求

发布时间:2019-08-27 16:02:32
浏览:1073

医疗美容科和皮肤科诊所要求标准

1562725467130235900.png

      美容皮肤科诊所的诊疗范围、医学美容科跟皮肤科区别、皮肤科与美容科的区别、美容皮肤科诊疗范围、疗美容诊所与门诊、美容皮肤科主诊医生、医疗美容诊所诊疗范围、美容皮肤科范围、美容外科和美容皮肤科

美容整形外科诊所

一、至少设有诊室、手术室、治疗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 

(一) 每台手术床至少配备2.4名工作人员; 

(二) 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美容整形外科工作的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整形外科医师;(三) 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 

(一) 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 每室必须独立; 

(三) 手术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 

四、设备: 

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作。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uploads/0827/1566892631155799460.jpg

医疗美容诊所

 

一、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

(一) 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医疗美容工作的相应专科医师;(二) 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 

(一) 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 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免责声明:该文章内容及资源由会员发布或转载,本站仅提供空间服务;如涉及侵权(版权/著作权/肖像权/商标等)请联系信息发布者删除,如需平台帮助请联系QQ:505857069,相关法律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8号-《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4-17条。

© 2020 哪些网

粤ICP备18159886号 深圳市起兴互联网络有限公司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