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哪些网!
[全国]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9-09-01 17:56:58
浏览:721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查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承装承修承试资质办理流程、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标准、输变电工程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许可证、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承装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电力安装资质等级标准、电力设施许可证办理、电力工程总承包资质、承装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电力施工总承包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资质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办理流程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办理流程.png

我们是专业代办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机构,只代办海南、广西、广东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流程看似简单,实际很复杂,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机构来做,事半功倍。有需要的欢迎来电咨询。

13554769595.png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样版.jpg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png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细则

第一章 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第一条 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第二条 取得一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三)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5座;

 2.330千伏以上架空线路300公里或者220千伏架空线路500公里;

 3.220千伏以上电缆线路80公里或者跨越塔标高100米以上的跨越工程1项。

(四)最近3年内从事电力设施安装业务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五)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六)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7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50人以上;

(七)电力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5人以上;

(八)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2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70人以上,特种电工20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5人;

(九)专职预算、质检人员各3人以上,安装工长20人以上;

(十)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人以上;

(十一)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十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条 取得二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

 (三)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或者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6座;

     2. 220千伏架空线路400公里或者110千伏架空线路500公里;

     3.220千伏电缆线路40公里或者110千伏电缆线路80公里。

    (四)最近3年内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亿元以上;

    (五)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六)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30人以上;

(七)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6人以上;

(八)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9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50人以上,特种电工15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3人;

(九)专职预算、质检人员各2人以上,安装工长12人以上;

(十)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4人以上;

(十一)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十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条 取得三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三)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工程4项;

     2.110千伏线路200公里或者10千伏线路400公里;

3.110千伏电缆线路40公里或者10千伏电缆线路100公里;

    (四)最近3年内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

    (五)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六)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2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10人以上;

(七)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2人以上;

(八)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4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5人以上,特种电工8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2人;

(九)专职预算、质检人员各1人以上,安装工长6人以上;

(十)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3人以上;

(十一)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十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条 取得四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3人以上;

(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25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13人以上,特种电工5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1人;

(六)预算、质检人员各1人以上,安装工长3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1人以上;

(八)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六条 取得五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净资产15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2人以上;

(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5人以上,特种电工2人以上;

(六)预算、质检人员各1人以上,安装工长2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1人以上;

(八)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 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第七条 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第八条 取得一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净资产4800万元以上;

(三)连续2年以上从事33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或者连续3年以上从事220千伏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0人以上;

(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8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50人以上,特种电工15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人以上;

(八)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九条 取得二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三)连续3年以上从事1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3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20人以上;

(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6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35人以上,特种电工10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4人以上;

(八)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条 取得三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三)连续3年以上从事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5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10人以上;

(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4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5人以上,特种电工7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3人以上;

(八)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取得四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

(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2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12人以上,特种电工4人以上;

(六)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管理人员1人以上;

(七)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

(八)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取得五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净资产15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

(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8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4人以上,特种电工2人以上;

(六)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管理人员1人以上;

(七)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

(八)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章  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第十三条 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第十四条 取得一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净资产4800万元以上;

(三)连续2年以上从事33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的经历或者连续3年以上从事220千伏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的经历;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5人以上;

(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35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10人以上,特种电工15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人以上;

(八)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场所及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取得二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

(三)连续3年以上从事1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的经历;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3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20人以上;

(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25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8人以上,特种电工10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4人以上;

(八)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场所及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取得三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三)连续3年以上从事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的经历;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2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15人以上;

(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3人以上,特种电工6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3人以上;

(八)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6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1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取得四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4人以上;

(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6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人以上,特种电工3人以上;

(六)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管理人员1人以上;

(七)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4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

(八)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取得五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

(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4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人以上,特种电工2人以上;

(六)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管理人员1人以上;

(七)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

(八)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3554769595.png


免责声明:该文章内容及资源由会员发布或转载,本站仅提供空间服务;如涉及侵权(版权/著作权/肖像权/商标等)请联系信息发布者删除,如需平台帮助请联系QQ:505857069,相关法律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8号-《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4-17条。

© 2020 哪些网

粤ICP备18159886号 深圳市起兴互联网络有限公司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