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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医疗器械分类的依据

发布时间:2020-03-21 1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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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医疗器械分类的依据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类医疗器械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

第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

第三类医疗器械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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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商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公布。

6804眼科手术器械;6807胸腔心血管外科手术器械;6810矫形外科(骨科)手术器械;6815注射穿刺器械;6821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 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2-1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6物理治疗设备6828医用磁共振设备;6830医用X射线设备;6831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6832医用高能射线设备;6833医用核素设备;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不含体外诊断试剂);6845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58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6863口腔科材料;6865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70软 件;6877介入器材;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


注:若是经营同一产品的二、三类,只需要在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同时包含二、三类)中选择,而不需要单独在第二类医疗器械和第三类医疗器械中分别选择。如有6846/6877项必须要有1个临床医学以上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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