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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际旅行社转让

发布时间:2019-08-20 15: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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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旅行社资质办理流程:


1、提交申办材料。


2、市旅游局对经营场所、营业设施、设备进行现场检查。


3、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本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20万元。


二、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


旅行社的设立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扩展资料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华夏启商(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西区12号楼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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